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拟对入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开展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含)以前选拔产生的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历届入选者(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二、考核标准
根据《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皖政办〔2016〕41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应参加考核人员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考核表》(附件1),连同培养期内取得的各类业绩成果复印件报送至各学院(直属附院),参加考核。
(二)各学院(直属附院)汇总。各学院(直属附院)负责汇总各类业绩成果,并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将附件1、2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于2021年11月10日前上报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姚成元、张吉玉,联系电话:3932403)。
(三)学校组织考核。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请各学院(直属附院)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及时通知到应参加考核人员,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各类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zip
人事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