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121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财会函〔2020〕2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并按文件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于10月22日前报学校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申报人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申报,相关表格在省财政厅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皖教秘人〔2020〕121号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皖教秘人〔2020〕121号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皖财会函〔2020〕220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皖财会函〔2020〕220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