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申报条件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有三类,分别是: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按《2021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执行。申报受限制条件按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多项申报。正在主持的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已经获得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其中,已经获得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除文件规定不能申报的情形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次原则上不再推荐:1、目前正在外校攻读博士、硕士学位。2、学校以各种形式资助派出,目前正在国内外访学研修中,任务仍未完成。3、其他无法完成访学任务的。
二、校内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校内申报评审需提交以下材料:1、各部门、单位正式推荐报告1份。2、个人《申请表》、《2021年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2021年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2021年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问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2021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申报汇总表》、《皖南医学院2021年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以上材料WORD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各1份。3、支撑材料1份(《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放一起)。所需表格等材料请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二)申报人先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待学校评审结束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后,被推荐人再按教育厅文件通知要求准备完整材料上报。
三、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对照《2021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经二级学院(直属附院)专家委员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直属附院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将申报材料于1月18日前报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姚成元、张吉玉,联系电话:0553-3932403),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zip
人事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