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1〕41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1年6月17日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文昌西路22号 皖南医学院人事处 版权所有 241002 电话:0553-393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