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人才项目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行为,强化预算执行, 根据财务有关规定,2021年度教育厅批复立项的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需填报计划任务书及经费预算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阅读《皖南医学院人才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人事〔2015〕32号),对照文件要求编制经费支出预算。
2.支出预算分2021年、2022年填写,预算执行期2年,每年下达总立项经费的1/2。支出经济分类按规定填写,常用经济科目有①30218专用材料费:一般对应试剂费、动物费等项目研究所需材料费用支出;②30211差旅费:一般对应项目因公出差、参加学术会议交流的差旅费用;③30202印刷费:一般用于列支版面费和打印复印费;④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3.详细计算依据请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进行详细说明,此项为重点审核内容,要使用具体的计算依据,不要用描述性语言笼统概括。例如:试剂材料费:品名(型号规格等)、购买用途、购买数量、单价等。
请各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填报说明,下载附件中的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各部门认真审核计划任务书及经费预算表,并将所有签字盖章后的材料(附件2-5)一式3份于7月22日前送交人事处,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905962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rar
人事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