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113号)、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培〔2021〕5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校本部2020年11月份以后新补充到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学人员。
2.校本部以往未参加岗前培训的非教学系列人员也可申请参加。
3.附属医院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教师。
二、培训内容
(一)集中网络培训
集中网络培训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等5门课程。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10月15日-11月30日进行。
培训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结业考试。除《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开卷外,其它三门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拟于2022年1月上旬举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考试成绩采取结业考试和平时考核成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必须同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认定合格。
平时考核包括集中网络培训出勤率和“5个1”作业(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 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通过考评以百分制逐一得出,并按各自权重比例汇总成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不及格的新教师不得参加全省统考。每位新教师提供的“5个1”作业中教学PPT保存电子版,其它为纸质版。
(二)在线学习
安排《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等拓展视频及《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适应性培训》等网络在线课程,在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
以上课程学习完成并通过统一考试者,可获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并同时取得210个继续教育学时。
(三)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今年教师节期间发表的重要寄语精神,师德师风、校史校情、名师讲座、校内规章制度学习、新进教职工见习期教育培养等。
新进教职工见习期教育培养按校政〔2014〕163号文件执行。
1.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立足实际,拟订本部门、单位新进教职工培养方案,填写《皖南医学院新进教职工见习期培养方案计划表》,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送人事处备案。新进辅导员培养方案由学生处统一制定。
2.各部门、单位要为每名新入职教职工落实一名职业导师,参与新进教职工培养工作,负责对其在教书育人、课程思政、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业务能力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
3.各部门、单位对照培养方案,根据新进教职工培养情况进行考核,于2022年9月前提交新进教职工见习期培养考核鉴定材料,签署明确的考核鉴定结果报人事处,作为转正定级参考。新进辅导员考核由所在教学单位和学生处共同负责。
三、相关规定
(一)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在新教师脱产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新教师其他工作,全力保障新教师安心参加培训。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延期转正定级。
(二)严格执行集中网络培训考勤管理制度。受训教师要端正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凡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1.请假时间累计超过30%;
2.旷课半天以上(含半天);
3.迟到、早退(20分钟内)累计达到3次;
4.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
(三)岗前培训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岗前培训考试;擅自缺考者,成绩以零分计,须重修缺考课程;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补考,补考费用自理(50元/门课程),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须重修该门课程,费用自理(重修费50元/门课程、补考费50元/门课程)。
(四)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其毕业成绩登记表记载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可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高等师范院校指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学科门类指教育学、心理学(本科及其以上)一级学科及所属专业。
四、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10日前,参加培训和补考的教师到学校人事处或附院人事科(人力资源部)报名,交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背面请用铅笔楷书姓名)两张和填写好《安徽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EXCEL格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各位教师注意校园网校外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安徽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xls
人事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