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审人〔2022〕4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正高级审计师评审工作采取答辩+评审的方式开展,评审条件依照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审发〔2021〕2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范围
学校从事审计类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方式
2022年正高级审计师评审申报工作将首次采取网上申报及网上评审的方式开展,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并按要求盖章确认。
1.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2.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请按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信息、组织材料、上传提交。
3.申报要求:按系统提示格式和要求扫描上传。上传工作经历条件要提供相应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等,且能有效证明申报人担任项目主审或参与审计项目,以上文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敏感信息的需做脱密处理,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上传,每个主审项目一个文档,采用PDF格式。上传业绩成果条件要包括具备的业绩成果证明,且能有效证明业绩成果由申报人获得,每项业绩一个文档,采用PDF格式。上传研究成果条件要包括封面、目录、刊页号、正文,每篇论文(论著)一个文档,采用pdf格式。评审将以网上提交信息为准,申报人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所需全部材料,申报人网上申报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或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等情况,后果自负。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 申报材料目录。
3.《委托评审函》一份。
4.取得高级审计师或高级会计师后《审计业绩成果报告》(2000字左右)一份,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5.任现职以来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用合同或聘任文件。
7.2018-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8.《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9.取得高级审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以来从事审计工作或业务理论研究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
10.取得高级审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其审计工作经历、审计业务成果和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应符合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成果材料。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或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或主持实施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的,应提供相应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且能有效证明申报人担任项目主审或参与审计项目。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或被有关部门采用的审计成果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1.取得高级审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以来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
12.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业绩、学术成果等出具的单位推荐意见书。
13.由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公示证明》,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须在用人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上述材料中,第1项由申报人在系统中申报并逐级提交到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后再导出打印,线下逐级盖章;第2项至第11项由申报人在系统中录入上传;第12项和第13项由用人单位审核时上传系统(以上材料具体操作见相应操作手册)。
五、相关要求
请相关部门、单位及时通知到所属人员,对照资格条件及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并将部门推荐报告及个人申报材料于9月21日前报人事处,同时申请评审人员需按文件规定的程序于9月2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表格申报人可直接在省审计厅网站通知附件下载。
特此通知。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