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皖南医学院非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办法(试行)》 (校政〔2022〕10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非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校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校本部本年度拟参加非教师(实验)系列以委托评审、以考代评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包括中级、高级),均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推荐,申报人经评审获推荐资格后方可参加本年度的评审或考试。
二、工作安排。本年度拟申报非教师(实验)系列职称(参加相关系列职称资格考试)人员按本系列现行职称评审标准文件准备个人业绩材料,填写《皖南医学院2023年非教师(实验)系列申报人员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2)交各部门、单位汇总后于3月6日前报学校人事处职称职位办公室(联系人:姚成元,联系电话0553—3932403,电子版发送至1004947687@qq.com)。
三、相关要求。
(一)以考代评系列之前未经学校评审推荐参加考试已经取得资格证书的,本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在限额内评审推荐,如获推荐资格,由学校进行聘任。
(二)政工系列中级由学校进行自主评审,本次不需要填报。
(三)职称申报涉及面广,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通知到相关申报人,认真审核把关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非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办法.pdf
附件2:皖南医学院2023年非教师(实验)系列申报人员业绩成果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