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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教学(实验)系列职称申报科研业绩成果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05-25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2023年教学(实验)系列职称申报工作安排,现将科研成果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文审核(申报高级职称、中级职称)

1、申报人在本通知附件下载《皖南医学院2023年申报高级职称论文一览表》《皖南医学院2023年申报中级职称论文一览表》(本表填写申报人本次申报职称所有参评有效论文),并按有关文件和表上注明的要求认真填写,打印1份。

2、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属于三类论文的本科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3、申报人根据个人发表论文情况自行选择检索单位,获取检索报告,并将本人三类及以上需要检索的论文检索报告复印件1份连同《皖南医学院2023年申报高级职称论文一览表》《皖南医学院2023年申报中级职称论文一览表》(同时报电子版)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临床教师材料报送附院人事科),由学院(附院)汇总、审查后于6月16日前集中报人事处,联系人:姚成元;联系电话:0553-3932403。

4、本科学报文章、四类文章(四类文章如果不是必备的课题阶段性成果申报高级职称不必列出)须同时报送论文复印件1份,复印的内容须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由所在部门审核盖章。未出刊文章,论文用稿通知等不可列入申报审核材料。

二、科研项目等审核(申报高级、中级职称)
  1、申报人提交《科研项目等业绩一览表》(在本通知附件下载)及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参加项目者须同时提供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项目申请书。横向课题须提供合作协议、项目经费到账证明、项目经费使用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专利须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科研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科研成果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科研项目等材料申报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均提供1份,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临床教师材料报送附院人事科),由二级学院(附院)汇总、审查后于6月16日前集中报人事处,联系人:姚成元;联系电话:0553-3932403。

特此通知。

附件1:皖南医学院2023年申报高级职称论文一览表.xls

附件2:皖南医学院2023年申报中级职称论文一览表.xls

附件3:科研项目等业绩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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