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皖南医学院关于印发< 皖南医学院“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人事处作为津补贴发放主管责任部门,请各部门结合文件要求,对照附件中有关津补贴发放方面逐项进行自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如实填报,以书面形式简要说明情况,并按学校规定制定整改措施。请各部门单位按学校文件要求填报
津补贴发放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查清单表.xls(附件)。附表须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于7月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唐礼庆,联系电话3932403)。
人事处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