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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皖南医学院第二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1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及学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根据校政〔201481号《皖南医学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第二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选拔推荐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范围、对象和条件,按照校政〔20148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数量

第二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8人,第二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6名。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321331日)。申报人自愿提出申请,对照相应条件,提供能反映本人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并填写《皖南医学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申

报表》一式两份。

(二)学院(附院、部)推荐(41日—414日)。各学院(附院、部)对照选拔条件,召开专家委员会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科研、医疗、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证、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推荐。其中,推荐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人选须经同一学科半数以上教师认可。各学院(附院、部)于417日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姚成元,联系电话:0553-3932403

(三)学校专家委员会评议(424日—55日)。学校专家委员会根据选拔条件、各学院(附院、部)推荐人选的工作实绩、申报人所在学科建设及学术梯队构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人的业绩成果为近5年,起始时间为201211日,截至本通知申报之日。发表论文必须是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中文期刊仅限二类以上期刊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皖南医学院。业绩成果的分类参照皖教人〔20161号文件。

2.科研、教研项目提供立项批文复印件,论文、论著需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各类获奖励等业绩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所有表格、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论文级别的认定需出具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3.申报学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每个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申报。已获学校第一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资助,在培养期内,不得申报。

4、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开展。

5、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皖南医学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doc

附件2附件2:皖南医学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申报表.doc

附件3附件3:皖南医学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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