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及学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根据校政〔2014〕81号《皖南医学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第二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选拔推荐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范围、对象和条件,按照校政〔2014〕8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数量
第二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8人,第二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6名。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3月21—3月31日)。申报人自愿提出申请,对照相应条件,提供能反映本人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并填写《皖南医学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申
报表》一式两份。
(二)学院(附院、部)推荐(4月1日—4月14日)。各学院(附院、部)对照选拔条件,召开专家委员会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科研、医疗、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证、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推荐。其中,推荐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人选须经同一学科半数以上教师认可。各学院(附院、部)于4月17日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姚成元,联系电话:0553-3932403。
(三)学校专家委员会评议(4月24日—5月5日)。学校专家委员会根据选拔条件、各学院(附院、部)推荐人选的工作实绩、申报人所在学科建设及学术梯队构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人的业绩成果为近5年,起始时间为2012年1月1日,截至本通知申报之日。发表论文必须是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中文期刊仅限二类以上期刊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皖南医学院。业绩成果的分类参照皖教人〔2016〕1号文件。
2.科研、教研项目提供立项批文复印件,论文、论著需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各类获奖励等业绩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所有表格、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论文级别的认定需出具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3.申报学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每个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申报。已获学校第一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资助,在培养期内,不得申报。
4、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开展。
5、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皖南医学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doc
附件2:附件2:皖南医学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申报表.doc
附件3:附件3:皖南医学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