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196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到所属人员,对照资格条件及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并将所需申报材料于11月8日前报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皖教秘人[2018]196号.pdf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通知附件1-10.zip
2018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