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及学校第二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青年优秀人才培养,根据校政〔2018〕188号《皖南医学院青年优秀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19年青年优秀人才培养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申报条件
项目类别、申报条件,按照校政〔2018〕18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遴选名额和培养期
青年卓越人才资助项目2个,青年骨干人才资助项目4个,青年国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4个。项目周期均为三年。
三、遴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1月23日—3月6日)。申报人自愿提出申请,对照相应条件,提供能反映本人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填报《青年优秀人才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或《青年国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
(二)学院推荐(3月7日—3月20日)。各学院对照遴选条件,召开专家委员会评审,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教学科研、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推荐。各学院于3月20日将申报材料、推荐报告及汇总表(附件3)报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评议(3月25日—4月4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各学院推荐人选的工作实绩、申报人所在学科建设及学术梯队构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5天,报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备案,并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1.业绩成果为进校以来,业绩成果和年龄截至本通知下达之日。各类奖项、成果及其分类标准参照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2.科研、教研项目提供立项批文复印件,论文、论著需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各类获奖励等业绩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所有表格、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论文级别的认定需出具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3.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优秀人才的培养,加强领导责任,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开展。
4.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青年优秀人才资助项目申请表.doc
2.青年国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doc
3.2019年青年优秀人才培养项目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