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做好本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工勤人员取得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证书后要及时报人事处备案,学校将根据岗位空额情况适时开展聘任工作。
特此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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