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2014〕163号
行政各处级单位、部门:
《皖南医学院新进教职工见习期教育培养实施方案》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皖南医学院新进教职工见习期培养方案计划表.doc
皖南医学院
2014年12月3日
皖南医学院新进教职工见习期教育培养实施方案
为适应学校科学发展需要,加大新进教职工培养力度,建设一支立场坚定、道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清正廉洁的师资队伍,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帮助新进教职工了解教师职业特点和教育行业要求,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尽快完成角色转化,为胜任教书育人岗位要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养对象
当年新进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
三、培养内容
(一)师德师风。组织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科研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提高师德意识,增强理想信念。
(二)岗前培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岗前培训任务并取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
从事教学系列的新进教职工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博士学位者可免测),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业务能力。由新进教职工所在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从事教学系列的新进教职工应注重随班听课、试讲、专业外语学习、文献阅读、参与实验准备、辅助实验指导、参与教学、科学研究等实践环节的培养。辅导员、非教学系列的新进教职工应结合岗位实际,做好业务能力方面的培养。
四、培养要求
(一)新进教职工教育培养考核由其所在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落实,分一学年完成。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立足实际,拟订本部门、单位新进教职工培养方案,填写《皖南医学院新进教职工见习期培养方案计划表》,于当年10月前报送人事处备案。新进辅导员培养方案由学生处统一制定。
(二)各部门、单位要为每位新进教职工建立业务档案,遴选指导教师,指定专人负责,参与新进教职工培养工作,及时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在新进教职工进校一年见习期内按照培养方案完成培养任务。
(三)各部门、单位对照培养方案,根据新进教职工培养情况进行考核,于次年9月前提交新进教职工见习期培养考核鉴定材料,签署明确的考核鉴定结果报人事处,作为转正定级参考。新进辅导员考核由所在教学单位和学生处共同负责。
(四)考核不合格的新进教职工当年不得转正定级。
五、附则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新进教职工的培养工作,将其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人事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直属附院可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三)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