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2〕33号
各处级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人才引进与培养二级管理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22年6月3日第13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皖南医学院二级单位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3日
皖南医学院人才引进与培养二级管理目标责任制
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教政法〔2017〕4号)、《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皖南医学院关于推进校院二级管理的实施意见》(校发〔2017〕38号)等文件和学校第三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学校更名大学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不断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学校“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医科大学”发展目标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建立完善宏观指导、党政结合、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单位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二级单位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主体作用,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全面负责落实本单位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稳定工作。
(二)科学合理,综合考量。坚持人才优先战略,突出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设置建设目标和考核指标体系,综合把握客观条件和主观努力等因素,既考量总量,又考量增量。
(三)分类指导,特色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充分考虑各二级单位现有学科、专业建设层次和人才结构的差别,区别设置考核目标,分类指导、分类施策,激励特色发展,增强目标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目标激励,结果导向。细化以人才工作重点任务为核心的考评指标体系,对各二级单位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工作成效,加强目标激励,对人才引进工作实施专项奖励;推动各部门单位强化人才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为人才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实施范围
全校各二级学院(不含研究生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二级单位”。
三、目标制定
(一)人事处每年10月份下发通知,各二级单位对照《皖南医学院二级单位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拟订本单位下年度人才引进和培养指标后报送人事处。
(二)学校成立人才引进与培养二级管理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组(以下简称“人才工作考核组”),组长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审核研究各二级单位人才引进和培养指标。具体工作由人事处统筹协调落实。
(三)学校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各二级单位人才引进和培养指标。
(四)人事处组织各二级单位签订当年目标责任书。
四、目标考核
(一)考核内容
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二级单位在人才工作思想认识、工作投入、政策宣传、人才服务、人才引进与培养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成效。
(二)考核等级
考核成绩由《指标体系》中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加分扣分项得分相加而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评定标准为:
1.优秀:年度人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好,在人才引进与培养中取得突出业绩,对加快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推动学校人才工作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根据考核成绩得分取前三名。
对全职引进三类及以上人才的二级单位,不受考核得分和名额限制,给予优秀等次。
2.合格:年度人才工作任务完成较好,达到学校规定的目标要求。考核成绩得分60分及以上。
3.不合格:年度人才工作没有达到学校规定的目标要求,工作成效较差。考核成绩得分低于60分。
(三)考核程序
1.二级单位自评。每年11月底前,各二级单位按照本单位本年度目标责任书,召开二级单位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目标完成情况认真进行自评,对照《指标体系》逐条检查、评价,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自评报告,将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报至人事处。
2.校人才工作考核组考核。考核组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方式,基础指标根据二级单位支撑材料,核心指标、加分扣分项根据人事处统计数据,按照人才引进与培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细则,在客观数据和事实基础上,综合分析评价,评定考核分数、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人才引进与培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细则由校人才工作考核组根据当年学校工作重点调整确定。
3.学校研究决定。人事处汇总考核情况,报学校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考核结果。
4.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各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人才工作项目得分重要组成部分。
五、考核激励
(一)学校通报表彰获得年度人才工作考核优秀等次的二级单位。
(二)全职引进1名一、二、三类人才分别奖励引进单位80万、50万元、30万元;若全职引进的三类及以上人才是经由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荐入职的,则奖励引进单位10万元。培养1名一、二、三类人才分别奖励培养单位50万、30万、10万元。
全职引进四-六类人才1名,学校将芜湖市发放给学校的引才补贴的40%奖励给引进单位。
上述奖励分配方案由被奖励单位集体研究制定,报人事处备案发放;为其他二级单位提供人才信息,协助成功引进的,可共享奖励。
(三)对于不重视人才工作,年度人才工作考核结果不合格、引进人才政治思想把关不严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其它
(一)芜湖市发放给学校的引才补贴由学校统筹用于引进和培养人才奖励;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提供支持服务的相关部门直接工作人员学校给予一定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全职引进三类及以上人才的引才奖励由学校发放,以芜湖市发放给学校的引才补贴为资金来源的引才奖励,根据芜湖市引才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发放。
(二)直属附院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人才工作二级管理目标责任制文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其中奖励标准不低于学校标准。其引才补贴由芜湖市直接发放,学校不再重复奖励。
(三)本办法自2022年元月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现有文件相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原《皖南医学院关于人才引进与培养二级管理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0〕32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