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请各部门、单位以集中学习、分组讨论、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师德师风相关文件,特别是《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将师德师风教育与开展“大学习”、教书育人、教学管理、服务师生等方面结合起来,于11月16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人事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特此通知。
人事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