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芜湖市人社局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下半年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要求:对教育部承认的正规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 按以下学历、资历条件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1)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共3年);
(2)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
对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卫生、标准化工程、档案、律师等中、初级资格以考代评的专业不能直接认定。另外,直接认定仅限首次认定,对于已认定过或者经评审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认定。
二、认定所需材料:
1、《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填写并贴照片),工作总结栏不少于800字;
2、所从事专业工作总结,需本人签字(另用A4纸打印,800字以内);
3、提供满从业年限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级:专科3年,本科1年);
5、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1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7、诚信承诺书(附件2)。
请符合条件的职工于8月14日前将认定所需材料交至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1: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附件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人事处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