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项目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行为,强化预算执行, 现将2021年度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及经费预算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皖南医学院人才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人事〔2015〕32号)文件要求,认真编制经费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分2022年、2023年填写,预算执行期2年,每年下达总立项经费的1/2。支出经济分类按规定填写,常用经济科目有①30218专用材料费:一般对应试剂费、动物费等项目研究所需材料费用支出;②30211差旅费:一般对应项目因公出差、参加学术会议交流的差旅费用;③30202印刷费:一般用于列支版面费和打印复印费;④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详细计算依据请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进行详细说明,此项为重点审核内容,请使用具体的计算依据,不要用描述性语言笼统概括。例如:试剂材料费:品名(型号规格等)、购买用途、购买数量、单价等。
请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严格审核计划任务书及经费预算表,并将签字盖章后的附件2-5一式三份于2021年11月22日前送交人事处,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905962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rar
人事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