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青年优秀人才培养,根据校政〔2018〕188号《皖南医学院青年优秀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1年青年优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项目类别共有三类,分别是:
1.青年卓越人才资助项目;
2.青年骨干人才资助项目;
3.青年国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
申报条件按校政〔2018〕188号文件执行,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申报,不得多项申报。
二、选拔名额和项目周期
青年卓越人才资助项目不超过2个,青年骨干人才资助项目不超过4个,青年国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不超过4个。项目周期均为三年。
三、遴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12月1日—12月5日)。申报人提出申请,对照相应条件,提供能反映本人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填报《青年优秀人才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或《青年国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
(二)学院推荐(12月6日—12月13日)。各学院对照申报条件,召开专家委员会评审,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教学科研、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推荐。各学院于12月14日将申报材料、推荐报告及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3)报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姚成元、张吉玉,联系电话:0553-3932403,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评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各学院推荐人选的工作实绩、申报人所在学科建设及学术梯队构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5天,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备案,并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一)正在主持的校青年优秀人才培养项目尚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已经获得校青年优秀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已经获得青年卓越人才资助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青年优秀人才培养项目;青年国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次原则上不再推荐:1.学校以各种形式资助派出,目前正在国内外访学研修中,任务仍未完成。2.其他无法完成访学任务的。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二)业绩成果为进校以来,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年龄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类奖项、成果及其分类标准参照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科研、教研项目提供立项批文复印件,论文、论著需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各类获奖励等业绩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所有表格、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论文级别的认定需出具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四)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优秀人才的培养,加强领导责任,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开展。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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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