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1年度定职、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20年新参加工作具有我校事业编制或人事代理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进校工作满一年,试用期满考核胜任);以往未定职的教职工。
二、条件
1.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初级职务。其中,申请助教职务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层次毕业生,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相应管理岗位的科员职务,如在政工岗位工作,可申请认定助理政工师职务。
3.所在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职务系列,在申请人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认定。
4.来校之前有工作经历且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仍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按照本人现在岗位确定、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待遇确定
学校按申报人所确定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等级确定其相应的工资等级。
四、申报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转正定职审批表》一式两份。
2.《高校毕业生确定工资等级审批表》一式两份。
3.相关证书复印件,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专技初级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4.部门正式推荐报告和《皖南医学院2021年申请定职定级人员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 569059623@qq.com)。
五、相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定职、定级工作,对照申报人条件、岗位,认真组织对申报人的考核,公示5天无异议后,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各部门、单位于2021年12月14日前将定职、定级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所需表格在本文件附件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职称办联系人:姚成元,张吉玉,联系电话:0553-3932403;劳资科联系人:胡倩群,联系电话:0553-3932566。
特此通知。
附件.zip
人事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