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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人才引进与培养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1-12-03 阅读次数:

各二级单位: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关于印发< 皖南医学院关于人才引进与培养二级管理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20〕32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人才引进与培养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人才引进与培养二级管理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组(以下简称“人才工作考核组”)负责考核。人才工作考核组组长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组具体工作由人事处统筹协调落实。

二、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不含研究生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二级单位”。

三、考核内容

包括人才工作思想认识、人才引进与培养、条件保障三个部分,主要针对人才工作贯彻党管人才、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等要求,对二级单位在人才工作制度创新、队伍建设、工作投入、舆论宣传、人才服务、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对照《皖南医学院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和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

四、考核等级

考核成绩由《指标体系》中基础性指标得分、竞争性指标得分和特别贡献加分项得分相加而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评定标准为:

(1)优秀:年度人才工作完成情况好,在人才引进与培养中取得突出业绩,对加快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推动人才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其典型经验值得在全校推广。考核成绩得分在80分以上,取前三名。

(2)合格:年度人才工作完成较好,达到学校规定的目标要求。考核成绩得分60分及以上。

(3)不合格:年度人才工作没有达到学校规定的目标要求,工作成效较差。考核成绩得分低于60分。

五、考核程序

1.二级单位自评。2021年12月10日(周五)下午5:00前,各二级单位按照本单位本年度目标责任书,召开二级单位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目标完成情况认真进行自评,对照《指标体系》逐条检查、评价,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自评报告,将自评报告、《指标体系》及支撑材料(装盒)报至人事处。

2.校人才工作考核组考核。2021年12月17日前,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访谈、开会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对二级单位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逐项核实,综合分析评价,依据客观数据和事实,评定考核分数、提出考核等次。

3.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二级单位的考核等次。

4.学校研究。人事处汇总考核情况,报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审定考核结果。

5.结果运用。考核结果折合分数作为各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中人才工作项目得分。

六、奖惩措施

1.奖励措施

(1)学校通报表彰获得优秀等次的二级单位。

(2)全职引进一名二类及以上人才奖励给人才所在二级学院50-80万元;全职引进一名三类人才奖励给人才所在二级学院30万元;培养一名二、三类人才分别奖励给人才所在二级学院30万、10万元。奖励方案由二级学院集体研究制定,报人事处备案。

2.惩罚措施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二级单位及其党政负责人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与当年二级单位绩效挂钩:

(1)对于人才工作思想不重视,人才工作不积极,工作无成效,当年人才工作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等次;

(2)对于引进人才政治思想把关不严,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所辖人员有违反师德师风情况的;所辖人员有出现违规违纪、学术不端、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及以上情况的。

 

附件:皖南医学院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xls

 

                                   人事处

2021年12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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