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 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5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全国和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 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 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 “四有好老师”“ 四个引路人”和“ 四个相统一” 要求,政治强、情怀 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部门、单位可推荐1名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学校将综合推荐情况,择优遴选1名候选人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推选流程
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方式进行。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候选人推荐工作,需认真对照推选范围和条件,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引领。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和全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活动,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坚持师德为先,遵循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在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严格把关,注重质量。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三)统筹兼顾,适当倾斜。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要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教师、及助力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中央主要媒体公布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先进事迹后,学校将积极配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学习宣传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宣传学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3年6月5日前将推选工作情况报告及候选人选材料(含推荐表、事迹材料和汇总表,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报送至人事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唐礼庆,联系电话:3932403。
附件: 1.推荐人选材料报送须知
2.2023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4.2023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1-4.doc
人事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