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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皖南医学院第三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17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及学校第二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根据《皖南医学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校政〔2014〕8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学校第三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学校第三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按照校政〔2014〕8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数量

学校第三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不超过8名,后备人选不超过16名。

三、选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4月17日—4月21日)。申报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皖南医学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申报表》,对照相应条件,提供能反映本人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支撑材料,申报表和支撑材料一起装订成册。

2、各二级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推荐(4月22日—4月26日)。各二级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对照选拔条件,召开专家委员会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科研、医疗、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证、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推荐。其中,推荐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人选须经同一学科半数以上教师认可。各二级学院(直属附属医院)于4月29日将所有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姚成元,联系电话:0553-3932403。

3、学校专家委员会评议(5月13日—5月17日)。学校专家委员会根据选拔条件、各二级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推荐人选的工作实绩、申报人所在学科建设及学术梯队构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人的业绩成果为近5年,起始时间为2014年1月1日,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发表论文必须是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必须为外文刊物,如是中文期刊仅限二类以上期刊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皖南医学院。业绩成果的分类参照皖教人〔2016〕1号文件。

2、科研、教研项目提供立项批文复印件,论文、论著需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各类获奖励等业绩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所有表格、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论文级别的认定需出具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3、申报学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每个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申报;已获学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及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学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已经获学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资助,目前在培养期内,本次不得申报学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已经获学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末期考核合格的,方可申报。

4、如申报人已经获学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本次申报带头人,提供的业绩成果必须是入选学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来的。

5、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开展。

6、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材料.rar

人事处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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