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附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文件精神,现对2015年立项及以往未结题的省教育厅人才项目进行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5年立项省教育厅人才项目、以往未结题省教育厅人才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一)项目责任人提交以下材料:
1、《教育厅人才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2)一份,报告中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要准确、详细;
2、安徽省教育厅人才项目原始申报书一份;
3、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原则上均应注明“XXX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论文须由个人提供检索报告。
以上材料装订成一册报送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附院)负责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初审,并填写《教育厅人才项目结题成果一览表》(附件3),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份。相关业绩成果材料由人事处分别报送至科研处、教务处进行审核。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附院)于5月17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姚成元,联系电话:393240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到期应结题教育厅人才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教育厅人才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3:教育厅人才项目结题成果一览表.xls
附件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pdf
附件5:人才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6:成果材料封面.doc
人事处
2019年4月29日